2025年3月20日,县委副书记、县长庞亮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,会议组织学习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》(以下简称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》)。
会议指出,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》共八章一百零六条,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,为提高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能力,维护国家安全、公共安全、生态环境安全等提供法治保障。全县各级各部门务必要深刻学习领会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》的立法精神和实践要求,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贯彻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,对标对表抓好具体落实,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
会议要求,一要加大学习宣传力度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》的普法宣传,扎实开展学习培训和线上线下普法宣传工作,培养群众应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、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,让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》深入人心,形成“人人讲安全、个个会应急”的浓厚社会氛围,推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有力有效开展。二要加快应急体系建设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本单位、本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,完善城市消防、安全生产、洪涝灾害等县级应急预案,并按规定开展好相关应急预案进行演练。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,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提供人员、装备、物资的充分保障。要构建起县、乡、村三级应急物资储备网络,靠前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储备,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够第一时间发挥基层救援能力作用。
会议强调,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践行人民至上、生命至上理念,要加强隐患排查整治,扎实抓好建筑施工、危险化学品、烟花爆竹、交通运输、地质灾害、城镇消防、森林防灭火等重点行业和重点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。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,要严格按照整改责任、资金、时限、预案、措施“五落实”要求,拉出清单、建立台账、限期销号,及时将事故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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